习惯,形成人人尊崇制度、自觉执行制度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增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任何指令和要求都要服从制度规定,任何行为和工作都要按制度执行,形成严格照章办事的文化氛围,持续提升全员严格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关注要点、罗列事项、科学排序、语言通俗、言简意赅、导图试读”的方法,现开设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承包商行为,优化承包商队伍,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
涉及承包商,承包商是指参与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分包、检维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包括总包商和分包商。
涉及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是指在承包商中行使管理职能,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人员。
市分公司组织落实项目的“日查周检”,由现场监护人、安全员进行每天检查,施工管理员或市分公司组织周检查,省公司组织项目月度、季度的视频和现场抽检工作。
市分公司安全、发展和使用部门等应组织对承包商开展综合、专项检查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抽)查。省公司对各市分公司的检查情况做交叉检查或抽查。
承包商管理部门包括相关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发展规划部是承包商归口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是油库、加油(气)站等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的使用部门,参与承包商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包括准入、培训、现场检(督)查、技术会审、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等,对承包商安全履约负相应管理责任。负责分级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上岗培训,考核并颁发证书;负责提报检维修承包商采购需求,对提报的资质及技术的适用性负责;负责审核检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负责对检维修作业承包商HSSE管理体系运作情况进行考核。
零售(非油品)管理部门是中央仓和便利店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的使用部门,负责提报检维修承包商采购需求,对提报的资质及技术的适用性负责;负责审核检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负责对检维修作业承包商HS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做审核,并按照《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在管理平台记录问题事项,全面、准确描述问题事项背景信息,包括不限于问题事项具体情况、位置、时间、直接责任承包商、直接责任人等;问题事项需要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时限等信息。
市分公司负责提报市管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招投标需求,对提报的资质及技术的适用性负责;负责审核建设工程项目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HSSE管理体系运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照《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在管理平台记录问题事项,全面、准确描述问题事项背景信息,包括不限于问题事项详细情况、位置、时间、直接责任承包商、直接责任人等;问题事项需要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时限等信息;负责依法合规引入承包商,建立承包商名录,开展战略承包商相关培训与管理,处理承包商管理中有关投诉及考核异议。
承包商选择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的《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通过招标电子信息平台实施,符合中国石化承包商诚信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如必须通过当地建设市场招标的,按照政府要求执行。
承包商对每个项目必须明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主要管理人员需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并向所属地市分公司报备,经过培训合格后,在施工现场公示;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出现变更,必须报地市分公司同意并现场公示,施工作业期间临时离场须经分公司同意并确保接替人员到位。
承包商现场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总部《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以及《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禁令》、《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考核指导意见》等管理规定。
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考核按照《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承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化建【2019】271号)的具体要求执行:
省市公司各级部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统称检查人员)现场发现事件问题后,应当做好事件问题的记录和证据留存。
检查人员在记录事件问题,要全面、准确描述问题事项信息,包括不限于问题事项详细情况、位置、时间、直接责任承包商、直接责任人等,事件问题的情况要责任方书面确认。
检查人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检查结果准确无误;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确认有关情况,及时回复异议。
各市分公司基建分委会应定期或每月向省公司 HSSE委员会汇报承包商管理、考核管理情况。
采用“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使用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对承包商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施工作业所在市分公司、安全数质量发展部对承包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承包商依法依规开展建设活动,承担应有责任义务。
按照“谁引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发生意外事故的,承包商的引进及主管部门要负连带管理责任。
市分公司应组织施工的油库、加油站(气)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每年对承包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公司汇总:
年度记分量化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较差、清退等四个级别,年度考核成绩不小于90分为优秀,大于70分为合格,60分(含)至70分(含)为较差,小于60分或者发生上报总部级的承包商安全事故为清退。
考核结果为“清退级”的承包商列入”黑名单”处理,并予以3年内禁止承包商承担本企业工程建设及检维修项目;评定为“较差级”的予以企业级冻结准入,在一段时间(12、24个月)、一定专业范围内,冻结准入资格,禁止承包商承担本企业工程建设及检维修项目。对出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承包商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积分扣减、通报批评、暂停施工等处分。
在满足法律和法规及承包商选用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考核结果为“优秀级”的承包商,并在招投标活动中采取推荐、增加商务标评分等奖励政策。
对鉴定性质严重的实施工程单位可随时报分管经理批准给予“清退级”考核结果。性质严重行为包括: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者保密义务存续期间泄漏我公司商业机密或向外界披露不适当信息的;
对鉴定性质较差的实施工程单位可随时报分管经理批准给予“较差级”考核结果并暂停该承包商在我公司招投标活动的决定。性质较差行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