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注 向大气污染宣战!我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深入推动“铁腕治霾”和“650工程”,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有效应对冬季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我市于近日制定实施了《简阳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方案》,通过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深化燃煤污染综合治理、扎实开展VOCs治理等一系列举措,为我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简阳市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方案》明确了“巩固‘散乱污’治理成果”。
我市已建立了‘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巩固既有成果,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更新,持续做好‘防新增、防反弹’工作。
各乡镇(街道)完成了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按照方案要求,市经科信局结合我市工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工业系统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方案。
我市计划持续全方面推进“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对依法关闭类企业,实施“两断三清”,不具备“三清”条件的,采取集中封存设备、原料、产品等措施,使其不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对年产量6000万匹以下的隧道窑公司进行考核工作已完成。经复核、考核合格的实行绿色调度,不纳入本次错峰生产范围。
我市全方面推进全市铸造行业提升整治,铸造企业所属乡镇(街道)参照《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对辖区内铸造行业企业金属熔炼(化)和铸后热处理工序排放水平进行分类管理,并结合当地大气污染变化趋势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错峰生产。
市经科信局在冬季加强了燃煤污染的综合治理,严格限制剩余燃煤锅炉的使用。冬季战役期间,经成都市政府批准能够继续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一定使用高品质(灰分≤20%、硫分≤0.9%)煤炭,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实施分时段错峰生产,停产时间不少于30天,应急状态下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我市将引导重点行业企业按照《成都市挥发性有机物分行业治理技术指南》要求:
依据排放废气的风量、温度、浓度、组分以及工况等,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鼓励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达标执法监管,全面规范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排气筒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和排污口标志设置,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须限期完成整改,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放专项检查。
目前,市环境保护局已完成了对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凯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开元制药有限公司三家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抽测工作。
我市正在进行重点行业VOCs源头管控,积极地推进重点工业公司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根据相关要求,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鼓励使用即用状态下的VOCs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580、600、550、550克/升的产品。
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是指饱和蒸汽压较高、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物,其对PM2.5形成、臭氧污染等大气二次污染充当重要的“催化剂”,国家、省、市将其治理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