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413,669.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8,241,799.78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62,031,900.30元及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6,241,366.95元,2023年度实际可用于分配给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342,382,202.04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口岸环境一直在优化: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深入执行,以及国家陆续出台的多项港口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指引性文件落地实施,促进了口岸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吞吐量实现迅速增加:2023年,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切实增强经济活力,持续推动经济有效提升,宏观经济对港口需求的支撑有所增强,2023年全国港口吞吐量实现迅速增加。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2023年1-11月份,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5.1亿吨,同比增长8.4%。
公司于2001年10月成立,目前营业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为旅客提供候船及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实业投资。报告期公司主体业务没发生变化,核心业务为海港码头货物的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
公司拥有近40个通用和专业化泊位,参股经营4个集装箱泊位,5个铁矿石专业化泊位,控股经营两条中韩客货班轮航线。作业的货种主要有铁矿石、煤炭、有色矿、红土镍矿、钢铁、胶合板、机械设备、粮食、氧化铝、焦炭、集装箱等。
公司所在的连云港港是我国沿海27个主要港口之一,也是重点规划发展的12个国家级区域性主要枢纽港口之一。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展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聚焦连云港港口,共同聚力连云港战略支点建设,为中亚国家打造货运物流一体化最便捷的出海口,推动连云港港口发挥更大的作用。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港口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服务,收取港口作业费用。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有:一是国内外经济提高速度和对外贸易状况决定了港口行业的发展速度。二是公司经济腹地集疏港货物的生成量直接决定了生产经营的规模和业绩。三是公司硬件功能提升和服务范围、服务模式的拓展,是驱动业绩不断向好的内生动力。四是港口港际之间的充分竞争,持续不断的增加新市场开拓和现有市场占有率固守的难度。
报告期公司累计完成吞吐量6521.55万吨,同比增加90.28万吨。完成收入25.22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完成总利润3.61亿元,同比增加0.32亿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系报告期公司发生同一控制公司合并,并购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公司51%股权、新益港(连云港)码头公司100%股权,各季度数据已追溯调整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2亿元;同比上年数增长0.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亿元,同比增加16.98%;共完成货物吞吐量6,521.55万吨,同比增幅为1.4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其中: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请查询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232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的人可查阅详细内容。
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的人可查阅详细内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5日,企业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全部参与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此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本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董事会同意2024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保本型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能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本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20、审议通过了《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 年 3 月 25日,企业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全部参与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的人可查阅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报告期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贯性和连续性,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为正常业务往来,没有超过预计总额,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2,382,202.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0,638,0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031,900.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8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贯性和连续性,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超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年度,本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2000年7月,合并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1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等。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自2003年以来,事务所连续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30位。2012年以来,连年被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AAAAA级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能低于8,000万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有几率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项目合伙人:姜启晓,199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200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红,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3月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IPO)公司13家,挂牌公司3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支付财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7万元。审计费用合计92万元,较上一年度下降6%。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工作量并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17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依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招标,拟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企业来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2024年2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的《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符合公司相关业务标准及要求,并赞同公司按照制定的《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实施。
2024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认真审查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核查了苏亚金诚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一致认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关联交易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2024年3月28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关联董事杨龙、王新文、尚锐、吴治明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相关业务的开展可以充分的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充分的发挥协同效应,有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为正常业务往来,没有超过预计总额,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参考2023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并结合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对2024年可能将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较为合理的预估,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为正常业务往来,没有超过预计总额,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下属单位提供的日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为: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现制现售饮用水;保税物流中心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班轮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公共铁路运输;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燃气经营;港口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保税仓库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港口理货;国际船舶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船舶港口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软件开发;环境保护监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制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修理;计量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21200.61万元,净资产1641202.5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506.59万元,实现净利润769.18万元。
6、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售电、配电网经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机电设施安装工程;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租赁;节能服务;计量器具检测及衡器设施安装、调试、检定、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744.11万元,净资产8498.5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007.62万元,实现净利润2603.27万元。
4、经营范围:乙醇汽油、柴油、煤油零售。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工原料、农副产品、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五金交电、通信器材、轴承、紧固件、仪器仪表、计量衡器具、针纺织品、劳保用品、燃料油销售;物资仓储;国内货运代理;废旧物资回收;机械配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现制现售饮用水;烟草制品零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施工;防水工程施工;港口内建筑维修;小型建筑装璜;水电管道安装维修;木器、钢垫板、钢门窗加工、制造、销售;港口机械除锈、防腐;木材代购代销;装卸劳务服务;蓬布加工、翻新。(依法需前置审批的,须取得许可方能经营)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414.53万元,净资产4834.2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57.14万元,实现净利润268.26万元。
6、经营范围:港口工程设计、咨询、测量、施工承包;软地基处理;机电设施安装;货物储存;货运代理;金属材料、建材、木材、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农副产品、沥青(危化品除外)、铁路配件、枕木销售;场地、房屋出租;铁路工程施工、为铁路提供劳动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899.54万元,净资产4603.0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85.81万元,实现净利润986.61万元。
6、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工工程维修;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通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城市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物资储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产品加工、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海洋测绘;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凭有效审批手续经营: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6022.25万元,净资产126350.9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401.44万元,实现净利润17713.63万元。
6、经营范围: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企业资产管理;房屋租赁;污水处理;供应饱和蒸汽;垃圾处理;停车场服务;物业服务;管道维护;机械设备维修;房屋维护;广告牌租赁;广告牌设计、制作、安装;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5443.43万元,净资产-66996.8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91.13万元,实现净利润-21885.1万元。
3、住所: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中云台大道北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北(中云物流园区)
6、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业务;集装箱清洗、修理;公路货物运输代理及其他公路运输代理;车船联运代理服务、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食品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连合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公司任董事。
6、经营范围:经营连云港34号、35号和36号泊位,从事其码头的经营;散杂货(危险品除外)装卸、仓储、中转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含对船、货、集装箱、船员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连合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公司任董事。
6、经营范围:成品油、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服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董监高在此公司任董事。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元路150号、友诚路149号32层(实际层数28层)01单元
6、经营范围:从事物流、仓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设备租赁,燃气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陈陶路港口客户服务中心三楼
6、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信息技术的研发、孵化、转化及咨询;无船承运及无车承运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多式联运服务的市场分析调查与市场管理服务;道路、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保险代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物流咨询服务,港口与口岸业务咨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服务;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617.14万元,净资产4082.6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684.23万元,实现净利润68.5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销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86.23万元,净资产-686.5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25.52万元,实现净利润-571.92万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连合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职业介绍、劳务派遣;职业指导、咨询、代理;劳务委托、承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604.38万元,净资产7530.9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209.12万元,实现净利润748.45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92.8万元,净资产1388.1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815.97万元,实现净利润353.73万元。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东路1号(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大港路北港区)
6、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生产;大豆制品及其副产品的初加工、仓储;粮食、蔬菜仓储及初加工;饲料的开发、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本企业自用的食品添加剂氮气的生产;棕榈油及其衍生产品(起酥油)的深加工;植物油仓储、仓储服务;粕类产品、粮食、食品、日化产品营销售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杨龙在此公司任董事长。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1号(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大港路北港区)
6、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丙三醇(I)和饲料添加剂液态甘油脂肪酸酯的生产(危险化学品除外);中间体表面活性剂产品(日用化学品)、合成香料、食品添加剂(甘油)的生产;脂肪酸甲酯(危险化学品除外)、日化产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仓储服务(不设店铺,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之参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公司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