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九江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现将第十七批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德安县城区、丰林镇大屋邓村自来水含有泥沙及异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2016年2月28日,德安县自来水出现异味,经调查取样监测,发现水中氨氮含量超标。经查,在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存在畜禽养殖业粪污直排现象;外加河流径流量小,前期正值枯水期,3月份雨水充沛时,河底腐植质经过冲刷上翻,造成水体氨氮超标。为此,德安县组织了专项行动,城区自来水水质异味情况已得到解决。2016年8月13日,德安县环保局、卫监所和自来水公司对县城饮用水源取水口、出水口和水厂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监测全部合格。但近期由于丰林镇工业园处于基本的建设高峰期,道路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过度碾压,造成管道破损,致使泥沙混入供水管道中,自来水出现泥沙异味。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整改措施:一是分解责任,水源监测常规化。德安县环保局对取水源头进行持续监测,对德安县博阳河沿线重点养殖场和重点工业公司,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德安县卫监所对出厂水负责监测,确保达标饮用;润泉自来水有限公司对厂内水质质量负责,长期做好水质监测;各乡(镇、场)要根据“属地管理,分段负责”要求,做好辖段内污染源排查工作。
二是增调仪器,改进制水工艺。润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新上氨氮报警仪1台,做到每隔2小时抽检一次,并通过添加活性炭等有效手段,提高源水净化处理能力。
三是加快源水改造,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德安县已启动柳田夏家源水管线年春节前完成。润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正积极与各乡镇水厂洽谈收购并水事宜,确保城乡水务一体化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是加强管网排查,维护管道安全。清泉自来水供水有限公司对丰林镇大屋邓村管网进行了积极排查,对破损管道进行了及时修补,确保水质不再受污染。润泉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其他乡镇自来水厂对各自供水管道做全面排查。
九江市永修县永丰垦殖场胡家垄小组永丰新型墙体材料厂(砖厂),距最近居民五六百米远,无任何环保手续,黑色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空气中有粉尘。目前每天都在生产。
2016年8月12日,永修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永丰垦殖场工作人员前往永丰新型墙体材料厂进行现场核查,8月13日,再次前往该砖厂进行现场勘查。
经查,该砖厂距离最近民房600多米,无环保相关手续,废气未经治理直接排放,煤渣粉堆放场所没有采取防渗和防风措施。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整改措施:1、责令永丰新型墙体材料厂停产整改,并对其立案处罚。2、按照《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该砖厂对废气进行治理。3、要求该砖厂完善煤渣粉堆放场所。4、整改期间由永丰垦殖场进行日常监管。
三、群众反映江西上好佳食品有限公司工业用空调外机噪音扰民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德安县西区工业园管委会大楼旁上好佳食品有限公司有5台工业用的空调外机24小时运行时噪音扰民,距居民区不足5米。
该公司噪声扰民已被多次投诉,群众反映该公司噪声扰民情况基本属实。德安县环保局已于7月20日、7月26日、7月29日、8月9日多次赶赴该公司做现场指导,对外排噪音进行了监测。8月13日和14日,德安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带队再次赶赴该公司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整改,已新购2套风冷机组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另外2套新购风冷机组正在安装,该公司5套水冷机组已全面停用并全部拆除配套设施。
整改措施:责令江西上好佳食品有限公司拆除5套水冷机组,目前,公司已新购4套风冷机组,待全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德安县环保局将对现场噪音进行监测,如噪音超标,将责成该公司采取新建降噪隔音墙或封闭风冷机组等有效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1、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316国道旁有一家永修县艾城建材厂,没有环保手续,烧砖产生的燃煤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运输车的道路扬尘很大,影响旁边的环境。向环保局反映过,问题得不到解决。
2016年8月12日,永修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艾城建材厂砖窑废气经55米高烟囱排放,无废气治理设施。无环保手续,厂区运输主干道路面未硬化,车辆行驶时会有扬尘产生,原煤及煤渣露天堆放。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运输车道路扬尘很大,影响旁边的环境情况属实,实际导致扬尘的主体是马口镇万青联圩填塘压浸应急除险加固圩堤工程(以下简称加固圩堤工程)运输车辆拖运土方所致,工程运输车从马口欣荣建材厂附近取土后经永青公路到城丰大队万青联圩,造成道路扬尘很大,责任主体不是马口镇鑫隆建材厂,而是马口镇欣荣建材厂。8月11日,该工程已停止拖运土方。
整改措施:责令艾城建材厂:①停产整改;②建设废气治理设施;③对厂区运输主干道路面进行硬化,增设防止扬尘设施;④整改结束后经第三方检验测试单位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不到位不得生产;⑤对该厂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给予行政处罚。整改期间由艾城镇政府进行日常监管。
整改措施:责令加固圩堤工程负责人限期3日内,完成对运输土方沿线公路及两侧的清扫冲洗,防止扬尘继续污染,对旁边的环境造成影响。
九江市浔阳区浔东工业园一号金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中的地址与该公司所在地址不符,离公司1000米内有个水产品市场和一个冷库,每年有几十吨的铀矿土,存在放射性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目前,该公司还在生产中。
2016年8月14日,浔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金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所有环保手续、相关危废处置协议、应急预案及危废储存台账进行了现场核查。
1、该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中的地址与该公司所在地地址不符。经核查,该公司无危废经营许可证。公司的危废全交由江西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并签订处置协议,不需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检查,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储存了低放危废800公斤;
2、离公司1000米内有个水产品市场和一个冷库。经查,该公司1000米范围内确实存在一个冷库和水产品市场,但该项目环评报告中无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每年有几十吨的铀矿土,存在放射性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经查,该公司已通过《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九江市金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吨氧化钽(铌)项目(辐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赣环辐函[2015]49号)。并且今年该公司原材料均采用氢氧化钽(铌),属于无放射性;
4、该公司还在继续生产。在2015年8月华东督查中心的督查过程中,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到2015年10月,企业投资200万元更新升级改造,整改完成督查中心提出的7点问题,并且通过九江市环保局的验收恢复生产,在今年7月,由于川气东输管线出现破裂,导致该公司无天然气供应,公司向浔阳区环保局和九江市环保局报告,批准停产。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浔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将对公司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保持环保高压态势,杜绝有关问题的反弹。
九江市永修县军山镇九里桥旁2015年新建的污水处理厂排出的黄色污水流入500米外的鱼塘里,导致投诉人养的鱼和鸭子死亡。2016年8月4日死了3000多只鸭子和很多鱼。之前曾向永修县环保分局反映过,永修县环保分局江局长答应会在8月11日安排双方进行协调赔偿,投诉子8月9日向督察组反映之后,环保局让投诉人向上反映,不再从中协调。
8月11日,涉事企业与养殖户进行协商,并和养殖户达成调解协议。8月11日,永修县环保局召集纠纷双方进行调解。经协商,养殖户、涉事企业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让互谅原则,达成了由涉事企业补偿养殖户经济损失叁万陆仟元的补偿协议。投诉人(养殖户)当场签署了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1、关于污水处理厂将黄色污水排入500米外的鱼塘情况。反映情况属实。经查,污水处理厂因汛期停运,至今仍未回到正常状态运营,黄色污水与污水处理厂无关。7月25日,永修县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了江西亚迪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将清洗反应釜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流至污水处理厂门口的竖井涌入附近水塘,涉嫌“通过规避监管的方式擅自排放废水污染物”,已于8月9日将涉事企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关于黄色污水导致鱼和鸭子死亡,2016年8月4日死了3000多只鸭子和很多鱼的问题。反映问题部分属实。8月4日,永修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在污水处理厂门口的污水管网竖井有少量黄色的污水涌出流入附近水塘,水塘边沿仅发现约30∽50公斤死鱼,未发现死鸭情况。但在7月17日养殖户有过投诉反映死鸭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约50只死鸭。
整改措施:①责令园区污水处理厂维护好机器设备,在排放口回到正常状态水位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投入正常运营;②责令江西亚迪化工有限公司加快污水治理工作,并妥善存储已回抽的污水,加强监管,不得超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③对江西亚迪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将清洗反应釜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反映九江市修水县黄龙乡兴旺石制品厂采石场生产时粉尘飞扬、碎石乱堆,造成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对山下卢庄、小庄、太阳垄、官桥、沙段等村的数千村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2011年黄龙乡曾发生大型泥石流(央视等新闻媒体报道过)。近期省政府公布了《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将幕阜山脉列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但是没有将属于幕阜山脉主峰的黄龙山采石场列入红线范围,举报人要求停止采石场开采,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兴旺石材厂为重复反映案件,现已进行停产整改。2016年7月29日,修水县安监局、矿管局、林业局、公安局、环保局、黄龙乡人民政府联合执法到现场进行了检查。8月3日和8月5日修水县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8月4日修水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对兴旺石材厂所使用炸药进行了调查,8月15日修水县环保局等单位又再次到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该厂建设于2006年,且相关证照齐全,厂区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以内;开采过程中确有粉尘产生,碎石料堆放不规范问题;加工石材产生的废水废渣影响环境;存在超占林地行为。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1、修水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及完善环保完工验收手续之前,不准擅自投入生产;且定期清除地面粉尘,防止扬尘二次污染和大雨洗刷时污染下游河流;并按环保要求处理好废料、碎石料、沉淀泥沙、废油桶等固废的堆放,确保旁边的环境安全。
2、修水县安监局对兴旺石材厂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立马停止排放废石、废土作业,限期2个月时间内完成排土场废石、废料规范堆放、废石料堆高陡排险、现有排土场坡底线设置挡土墙等整改措施。
3、修水县林业局要求兴旺石材厂补交临时占用与永久占用林地差额费用,办理永久性使用林地手续,并按永久性使用林地对原土地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同时要求对开采过程破坏的植被进行复绿。
4、修水县水保局责令兴旺石材厂采取种草30亩,栽植水保林30亩,新建沉砂池10座及完善排水沟等工程,完善水保措施。
反映九江市修水县全丰镇塘城村有一家生猪屠宰场,距离附近的民房很近,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附近的农田,臭味很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向县环保局和县政府反映过,问题得不到处理。
2016年8月15日,修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全丰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对全丰镇生猪屠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屠宰场离最近的住户直线米,厂区地面冲洗废水、猪肉清洗废水通过雨水沟流到沼气发酵池沉淀后外排到附近的农田,沼液外排,眼观浅黑色及嗅觉有异味。信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修水县环保局于2016年8月16日对该屠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7个工作日内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屠宰废水达标排放,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善环保审批手续。
2、要求该屠宰场整改期间,缩减屠宰规模,由原日屠宰10∽15头缩减至每日不允许超出5头;
反映九江市修水县杭口镇修水到萍乡的修萍高速东高段村路段填路的基矿石雨天被冲刷渗入地下,污染井水,农作物死亡。
2016年8月15日,修水县交通局、环保局及杭口镇政府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项目主要有一定的问题有:
3、杭口镇中高段村修平高速A5标段附近有两口水井,但是现在已经全部弃用,居民饮用水全都由杭口镇自来水厂供应。
整改措施:省项目办责令施工方加强水土保持,减少矿石流失,建设新建滤沙池,矿物质水经沉淀后排入大河,同时对农作物损失给予一定补偿。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